法律分析:效婚姻案件不准许撤诉。人民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,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,不适用按自动撤诉处理的规定。人民在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时发现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失,婚姻关系则转为有效,人民告知当事人后,当事人申请撤诉的,可以准许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(一)重婚;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;(三)未到法定婚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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