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挪用后又归还是否构成犯罪
1、行为人在有挪用的行为后,又将款项归还的,同样构成犯罪。如果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归个人使用,进行非法活动的,或者挪用数额较大、进行营利活动的,已经构成挪用罪。后面归还了,只能认定从轻或减轻的量刑情节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八十四条
【挪用罪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归个人使用,进行非法活动的,或者挪用数额较大、进行营利活动的,或者挪用数额较大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,是挪用罪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挪用用于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,从重处罚。
二、挪用的量刑标准是什么
挪用的量刑标准如下:
1、犯挪用罪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
2、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;
3、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